刘晏的诗文(共收录1篇诗文)

咏王大娘戴竿

唐代 • 刘晏

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谁谓绮罗翻有力,犹自嫌轻更著人。

刘晏
简介描述:

刘晏(716年-780年),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菏泽市东明县)人,唐代经济改革家、理财家。

刘晏幼年才华横溢,号称神童,名噪京师,《三字经》有“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之语。刘晏历任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度支使、铸钱使和盐铁使等官职,封彭城县开国伯。刘晏实施了改革榷盐法、改革漕运和改革常平法等一系列的财政改革措施,为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宝应元年(762年)六月二十七,唐代宗李豫任命通州刺史刘晏为户部侍郎兼京兆尹,担任度支使、转运使、盐铁使、铸钱使等职。

建中元年(780年),刘晏遭杨炎的谗言陷害,被敕自尽,享年六十五岁。唐德宗李适后来追赠刘晏郑州刺史,加赠司徒。《全唐文》、《全唐诗》录有刘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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