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1047年-1126年),字元长,北宋兴化军仙游县慈孝里赤岭(今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东宅村)人,中国北宋末年权相、书法家。
熙宁三年(1070年),进士及第,任舒州推官,元丰(1078年-1085年)年间,升为龙图阁待制、知开封府。宋徽宗时期,交结童贯,以书画达于禁中,讨宋徽宗欢心,得以重新起用,先后多次任相并罢相。蔡京主政期间,在宋徽宗支持下,借继承宋神宗新法之名,在都省设讲议司,推行的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不断改变盐业、茶叶的专卖制度,改革币制、完善市舶制等,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政治上持续大规模打击以元祐党人为主的不同政见者,最终致使朝廷几无可用之人。国家治理方面,将社会救济规模化、制度化,设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属得民心之举。教育方面,崇宁年间主持“崇宁兴学”,要求全国普遍设立地方学校,建立县学、州学、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恢复设立医学,创立算学、书学、画学等专科学校等。金兵攻宋,率家南逃,被钦宗放逐岭南,途中死于潭州。
蔡京虽然促进了宋代教育事业的发展,暂缓了北宋政府的财政危机,满足了最高统治者的奢侈之求,但蔡京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经济改革,过早地消耗了民力,也激化了社会矛盾。尤其是经济改革的成果并未转化为社会发展的动力,反而刺激了统治阶层的腐败,加速了王朝的衰败。北宋末年,金兵围攻开封,追究其祸国之罪,被称“六贼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