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赠太傅

宋代苏轼

敕:朕式观古初,灼见天命。将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

具官王安石,少学孔孟,晚师瞿聃。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秕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属熙宁之有为,冠群贤而首用。信任之笃,古今所无。方需功业之成,遽起山林之兴。浮云何有,脱屣如遗。屡争席于渔樵,不乱群于麋鹿。进退之美,雍容可观。

朕方临御之初,哀疚罔极。乃眷三朝之老,邈在大江之南。究观规摹,想见风采。岂谓告终之问,在予谅暗之中。胡不百年,为之一涕。於戏!死生用舍之际,孰能违天?赠赙哀荣之文,岂不在我!宠以师臣之位,蔚为儒者之光。庶几有知,服我休命。

白话译文

大宋皇帝敕令:我观察古初,闪亮如见到上天的旨意。将发生十分重要的事情,必定会有世上罕见的奇才之士出生。使得他一时名震四海,学问贯通千年:智慧足以通过天道,思辨足以使他的言论成为行动;卓越的文采,足以用多彩的笔法描饰世间万物;卓绝的行为,足以使四方受其影响。运用他的能力在一年之间,很快能够使天下风俗为之一变。

当代的高官王安石,年少时学习孔孟的学说,晚年师从于佛教(瞿昙·释迦牟尼)、老子(老聃),汇集古代《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的遗文,阐释自己的意思;批判百家的各种落后的观点,用新的思想教化人民。属于熙宁年间大有作为的贤臣,名冠群臣的首要人物。他所受到皇帝笃信的程度,古今所没有。本来还需要看到他所创建的功业大成之时,突然产生了隐居山林的兴趣。把富贵视为浮云,放弃高官如同脱去鞋子一样。经常跻身在渔夫和樵夫当中,安然地与麋鹿为友。出仕为官和退隐山林的美德,令人感到雍容大度。

我刚刚登基之初,为先帝(神宗皇帝)居丧十分悲痛。十分眷恋王安石这位三朝元老,他远在长江之南的江宁。详细研究他治理国家的方略,很希望亲眼见到他的风采。哪里想到在我为先帝居丧期间听到了他亡故的消息。为什么不能够长寿百年,这让我不由地为他痛哭一场。哎呀!人的死与生上天早已安排,谁能够违背天意?对他赠送财物和谥号的敕文,难道不正是我的责任!追封为太傅列于师傅大臣的名位,使之成为儒者的一种荣耀。如果你九泉之下有知,就接受我给你的这光荣的诰命吧!

词句注释

  1. 敕(chì):皇帝的命令或诏书。
  2. 朕:秦始皇以后专用为皇帝的自称。 式:表敬语助词,无义,式观即考察之意。 古初:太古,历史刚开始的时候。
  3. 灼:显明。 灼见天命:非常透彻地见到天命。
  4. 希:同“稀”,稀有少见。
  5. 瑰玮:卓异。 瑰:珍奇。 玮:珍奇,贵重。
  6. 藻饰:修饰。 藻:文采。
  7. 风动:推动,影响。
  8. 用:因此。 期(jī)岁:一年。
  9. 靡然:随风倒下的样子。
  10. 具官:唐宋以来的公文文稿,常把应写明白的官爵品级简写为“具官”。
  11. 瞿聃(qú dān):代指佛教和道教。 瞿:瞿昙,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姓。 聃:老子姓李名耳,字聃,道家创始人。
  12. 罔罗:搜寻招致。罔同“网”。 六艺:即“六经”,指《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儒家经典。
  13. 断以己意:以己意断(理解)之。
  14. “糠秕百家之陈迹”二句:把各家解经的旧说视为糠秕,作出新的解释教化百姓。王安石当政时,曾设“经义局”重新注释《诗》、《书》、《周礼》,颁行天下,称为“新学”。 糠秕:米糠和瘪谷,此为意动用法,“视为糠秕”。
  15. “属熙宁之有为”二句:指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副宰相),主持变法。 属:恰逢。 熙宁:宋神宗赵顼的年号。 冠:居首位。
  16. 笃:深,甚。
  17. “方需功业之成”二句:正需要王安石完成变法治国的功业,他却突然产生了归隐山林的兴致。指熙宁七年至九年两次罢相,退居江宁(今南京)。 遽:突然。
  18. “浮云何有”二句:指王安石把富贵看成浮云一样与己无关,把辞去相位看成像脱掉鞋子一样容易。《论语·述而》:“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淮南子·主术》:“尧举天下而传之舜,犹却行而脱 屣也。” 屣:鞋。
  19. “屡争席于渔樵”二句:是写王安石归隐山林后的生活,已同渔父柴夫打成一片,安然与麋鹿相处。
  20. 进:在朝作官。 退:隐退山林。
  21. 雍容:举止大方、从容不迫的样子。
  22. “朕方临御之初”二句:是说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赵顼死,哲宗赵煦继位,居丧期间无限悲痛。 哀疚:因丧事而悲痛。古时居丧称“在疚”。 罔极:无限。
  23. 三朝之老:指王安石历任仁宗、英宗、神宗三朝。
  24. 此句是说:王安石罢相后退居金陵(今江苏南京)。 邈:远。
  25. 究观:认真观察。 规摹:指王安石的变法治国方略。
  26. 告终之问:指王安石去世的消息。 问:通“闻”。
  27. 谅暗:指天子居丧。
  28. 胡:何。
  29. 於戏:同“呜呼”,悲叹之词。
  30. 用舍:进与退,即:作官与隐退。
  31. 赠赙(fù):对死者赠送礼物或称号。 哀荣之文:对死者褒奖的文字。哀荣,《论语·子张》记子贡评价孔子:“其生也荣,其死也哀。”
  32. 岂:难道。 岂不在我:难道不正是我的责任?
  33. 宠:使荣耀。 师臣之位:太傅官位。
  34. 蔚:使盛大、荟萃。
  35. 庶几:表期望。
  36. 服我休命:接受我给你的光荣的诏命。服:接受。 休命:美善的命令。

作品赏析

分段赏析

此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全面概括了王安石一生的伟业功绩。敕,原是告诫、嘱咐,这里特指皇帝的命令或诏书。本文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苏轼是代帝草诏,即用皇帝的口气说话的。式,语助词。太初,远古。灼,明显。这句话表现出封建的“宿命论”。“非常之大事”,指王安石变法。“希世之异人”,指推行新法的王安石。以下从“名”、“学”、“智”、“辩”、“文”、“行”(品德)、“用”(被皇帝所用,指王安石拜相)七个方面,总结全段,概括了王安石一生的业绩。特别是最后一句,“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不到一年时间,新法风行全国,一洗旧俗,简直是对新法的颂歌。

第二段,写王安石“进退之美”。可分两层,从“方需功业之成”以前分开。第一层写王安石学成而进。先从“少学”写起,写出他多师善学,化古书为己意,且能推陈出新,用于民众。学成而进,拜相而深受皇上信任。第二层写功未成而思退。隐含变法中的险阻曲折。王安石曾两次罢相,能上能下,泰然自若,充分表现出王安石进、退相安的美德。“浮云何有”,典出《论语·述而》:“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比喻王安石把荣华富贵看成浮云,与己无关,任其飘散,而不去孜孜以求地紧紧追逐。“脱屣如遗”,典出《淮南子·主术》:“尧举天下而传之舜,犹却行脱屣(鞋子)也。”这里借尧舜的故事说明王安石罢去相位好象脱掉鞋子一样容易而毫不可惜。这说明王安石并不贪恋高官厚禄。那班死抓权势不放的“官迷”以及“蹲着茅坑不拉屎”的尸位素餐者,与王安石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三段,写“临御方初”的新皇帝不忘老臣,特赠太傅。前两段是就王安石来说的,这一段笔锋一转,是从皇帝自己这个角度来说的。这一段也分两层,从“於戏”之前分开,前一层写皇帝不忘老臣。哲宗初登皇位,正在哀痛父母恩德之时,又遇老臣告终,含有哀痛之中又遇哀痛之意。罔极,指父母对子女的恩德无穷无尽。谅暗,指天子居丧.一般人的居丧叫“在疚”。第二层写追赠太傅。先从感叹开头,“於戏”,等于说“呜呼”,表示悲哀的感叹词,接着说生死在天,而给死者以文字褒奖,权力却在于皇帝自己。意即可以行使皇权,对王安石加封。写到这里,已经水到渠成,最后自然而然地宣布:追封王安石为太傅。到此嘎然而止,文章自然结束。

整体赏析

此文层次清晰,布局得体,比喻形象,语句流畅,虽用韵语骈体,但已骈散结合,可以说基本上散文化了,所以并不艰涩难懂。此外,本文短小精悍。把王安石一生的业绩融入几百字的小文之中,显示出苏轼高度的概括能力。从另一个角度说,王安石一生的业绩很多,不可能全写,只有下一番选择材料的功夫了,所以说“重点选材”也是本文的特点之一。

这篇诏令虽然以朝廷名义颁发,但其感情色彩却是苏轼个人的,其风格表现为苏轼所独特的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但由于王安石处于变法失败之后,故苏轼在诏令中对其在学术、政治方面的贡献及出处大节的评价虽高但显得虚浮,若隐若现,盖保守派之当权,不能尽意倾谈吧l是文句式整齐,气势豪健l结构谨严,联系紧密。但是,苏轼之宏论过多,而显得重复累赘,有冗长之弊。

艺术特点

风格 这是苏轼居官翰林院时,代朝廷拟作的制诰。这类作品,浑厚雄放,典赡高华,工丽绝伦中又笔力矫变,和他古文的恣肆风格很相近。就体式而论,基本上以四六为主,杂有少数五言和七言句式。 全篇皆用对仗,但平仄只是大致相对,文章节奏极富于变化,显得错杂有致,质朴遒劲。

创作手法 意在言外的寄意技巧:微讽 元祐元年(1086年),王安石在金陵病逝。其时神宗已死,新党人士虽未完全肃清,但旧党掌权,已经开始逐项废除新法。而随着新法始作俑者去世,对王安石及其政治遗产加以必要的评价,既有现实意义也有重要的象征意义。苏轼虽然不赞成司马光等人全盘否定新法,主张保留其中的合理内容,但从总体政治立场来说,一直以来反对和批评的立场并未改变。因此,无论是当时的政治大势还是苏轼个人的立场,都决定了这篇制词的基本取向。不过,追赠太傅,在王安石去世后为之续增一份哀荣,按照惯例应属美词。……但在这篇制词之中,对于王安石却不可以显斥。这对苏轼是一个挑战。

在苏轼看来,“瞿、聃”可以带来亡国祸民之灾,而王安石的“新学”,亦即新法的政治理论基础,乃是以“晚师”之佛老僭越和违背“少学”之孔孟。在此,苏轼同样是在声色不动之间,借“少学”与“晚师”的对比提醒人们思考:以这样僭越和悖逆的姿态重新解释“六艺之遗文”,除了片面“断以己意”以外,还能有怎样的结论呢?把百家学说视如“糠秕”,以新学“作新斯人”,除了“枉人之材,窒人之耳目”以外,还能有怎样的结果呢?纵观全文,苏轼从新法实践及其理论基础等两个根本方面,对王安石作出盖棺之论。当然,这样寓贬于褒的评价主要针对王安石的政治主张,对于王安石个人的人格精神和操守,苏轼依然给予了高度的赞美。

高尚的思想情操 这样的评价,已超越了政见,上升到更高的层次,他以“作新斯人”来写王安石,既是他对王安石的新认识,也是他夫子自道。他在黄州时,就已“作新人”了,从苏轼变成苏东坡,现在他为皇帝代笔,对王安石作盖棺之论,就要用一种新的气象“作新斯人”。此文一出,人人都说好,连恶毒咒骂王安石的人都无话可说,可文章究竟好在哪里?当时的司马光不懂,后来的朱、陆也没有读懂,它之所以能超越所有对立和分歧,就因为觉醒了思想者的共和意识。

创作背景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病逝,哲宗即位改元祐,起用司马光,吕公著等,新法遭到猛烈的抨击和逐一废除。四月,王安石病逝金陵,司马光写信给吕公著说:“褒恤之典,不可不厚。” 特追赠太傅。五月东坡奉令草制(皇帝的诏书叫“制”。中书舍人或为皇帝起草公文书,叫做“草制”)。

苏轼和王安石,在如何改革政治,如何振兴宋王朝的策略上,他们的观点是不一致的。因为这样,苏轼反对变法遭到残酷打击。元丰八年,神宗一死,哲宗年幼即位,由高太后管理国政,政治情况发生巨变。

反新法派的司马光、吕公著,刘挚等重新执政之后,新法废除略尽,新法派重要人物被认作“奸邪”,而先后受到贬斥。写作此文,正是苏轼刚由登州召回朝廷不久。

名家点评

  • 宋·郎晔《经进东坡文集事略·王安石赠太傅注》卷三九:“此虽褒词,然其言皆有微意,览者当自得之。”
  • 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二十四:“此皆苏子由衷之言,洵为王公没世之光。 “晚师瞿聃”一语,似不必有。公以经术自命,终生未之有易。苏黄二公所著,尤喜说佛。若以此为定评,不知二公所以自为又何以云也?”
  • 清·储欣《唐宋十大家全集录·东坡全集录》卷七:“传神!传神!安石、惠卿,一赠,一责,俱使有识旁观代其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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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1037年—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坡仙。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与父苏洵、弟苏辙三人并称“三苏”。

嘉祐二年(1057年),参加殿试中乙科,赐进士及第(一说赐进士出身)。嘉祐六年(1061年),参加制科考试,授大理评事、佥书凤翔府判官。宋神宗时,曾在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出任兵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外放治理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随着新党执政,又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赦北还,病逝于常州。南宋时期,追赠太师,谥号“文忠”。

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其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其文著述宏富,纵横恣肆,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善书法,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合称“宋四家”;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寒食帖》《潇湘竹石图》《枯木怪石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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