轼顿首再拜。闻足下名久矣,又于相识处,往往见所作诗文,虽不多,亦足以髣髴其为人矣。
寻常不通书问,怠慢之罪,独可阔略,及足下斩然在疚,亦不能以一字奉慰。舍弟子由至,先蒙惠书,又复懒不即答,顽钝废礼,一至于此,而足下终不弃绝,递中再辱手书,待遇益隆,览之面热汗下也。
足下才高识明,不应轻许与人,得非用黄鲁直、秦太虚辈语,真以为然耶?不肖为人所憎,而二子独喜见誉,如人嗜昌歜、羊枣,未易诘其所以然者。以二子为妄则不可,遂欲以移之众口,又大不可也。
轼少年时,读书作文,专为应举而已。既及进士第,贪得不已,又举制策,其实何所有。而其科号为直言极谏,故每纷然诵说古今,考论是非,以应其名耳,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为实能之,故譊譊至今,坐此得罪几死,所谓齐虏以口舌得官,直可笑也。然世人遂以轼为欲立异同,则过矣。妄论利害,搀说得失,此正制科人习气。譬之候虫时鸟,自鸣自己,何足为损益。轼每怪时人待轼过重,而足下又复称说如此,愈非其实。
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自幸庶几免矣。足下又复创相推与,甚非所望。
木有瘿,石有晕,犀有通,以取妍于人;皆物之病也。谪居无事,默自观省,回视三十年以来所为,多其病者。足下所见,皆故我,非今我也。无乃闻其声不考其情,取其华而遗其实乎?抑将又有取于此也?此事非相见不能尽。
自得罪后,不敢作文字。此书虽非文,然信笔书意,不觉累幅,亦不须示人。必喻此意。
岁行尽,寒苦。惟万万节哀强食。不次。
我向您致敬。听到您的名字已很久了,又在熟识的朋友那里常常见到您所写的诗文,虽然不多,也足可以大体知道您的为人了。
平常我们之间不通书信,怠慢的过错还可以宽恕;等到您痛苦地居丧,我也不曾写一个字来慰问;鄙人的弟弟子由来到这里,先承蒙您赐我书信,又一次因懒惰而没有立即回信。笨拙迟钝,不讲礼貌,到了这种程度,而您却到底没有弃绝我。近来在驿递之书信中又收到您的亲笔信,对我如此情深义重,我读后真要脸上发烧惭愧而汗下了。
您才华高超识见明达,不应当随便称赞别人,是不是因为黄庭坚、秦观等人(称扬我)的话,您真认为是那样吗?我这不肖之人被世人所憎恨,而他们二人却喜欢称赞我,好比古人偏嗜菖蒲酱和羊枣,不容易追问出原因来是一样的。认为他们两人的看法虚妄,当然不可;而要想因此改变一般人对我的看法,那更加不可以啊。
我年轻时读书写文章,只是专门为了参加科举考试罢了。等到中了进士以后,还贪心不足,又参加了制策的专科考试。其实有什么实际意义?而那次专科考试号称为“直言极谏”,所以常常谈今说古,考证评论是非,以求得符合“直言极谏”的名称罢了。人苦于没有自知之明,既然因为在这个名目下考中了,便认为确实在这方面有点才能,所以在文章中争辩、谈论,直到现在,因此而得罪差一点被处死,真所谓“齐虏以口舌得官”,多么可笑啊。然而世上一般人便认为我要想标新立异,那就太过分了。胡乱地论述利害,评说得失,这正是参加制科考试的人的一种习气,好比候鸟和时虫,到时就叫,过时就停,对于当前的政治又有什么损害呢?我常常怪如今的人太过看重我,而您也这样地称扬我,更加不符合实际。
我自从得罪以来,深自闭门,杜绝与外界的交往。常乘小船,穿草鞋,纵情于山水之间,跟樵夫渔父混杂相处。常常被醉汉所推搡责骂,反倒常常暗自高兴,因为逐渐使人们不认识自己了。平生的亲朋友好也无有一个字的信寄来,即使个别的有信寄来也不回信,自己庆幸差不多可以避免与世人交往了。而您又再称扬推重,这很不符合本人的愿望。
树木长有赘瘤,石头上有晕圈,犀角中间相通,用这些特征来使人觉得它美而喜欢它,其实这都是这些东西有病之处、欠缺之处啊。我谪居到这里后无事可做,常默默地自我察看反省,回顾三十年以来的所作所为,大多都是这种有病之处。您所看到的都是过去的我而不是今天的我啊。恐怕只听到那种虚名而不考察真情,只注意那种现象而忽视了实质吧?或者是将要采取其中某一点吧?这件事不是见面无法详谈。
我自从获罪以后,再也不敢写诗作文。这封书信虽然不是什么文章,但由于是信笔写出我内心的看法,不觉连篇累牍,也不必给人看,一定要理解我的意思。
一年将尽,天气十分严寒,万望节制悲:衷多吃东西。其他情况不再赘言。
“寻常不通书问”至“览之面热汗下也”,苏轼对自己加以自责,也表示了对李端叔的感激。下面,苏轼以“足下才高识明”一句自然而然将文章带入正题。“足下才高识明”到“又大不可也”这一部分中,“如人嗜昌歜羊枣”实际上用来比喻人各有所好。人各有所好,很难问清楚为什么是这样。认为黄、秦二人虚妄,是不对的,要把他们的看法加于众人之口,则是更加不可的。苏轼在此向李端叔说明了推誉之言不可信,他的看法也体现了对自身辩证而又客观的认识。
接着,苏轼进一步解释了世人对自己的误解。先从少年读书谈到应举,又从“直言极谏”谈到由此而引来的灾难。文章写道:“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为实能之,故浇浇至今,坐此得罪几死。所谓‘齐虏以口舌得官’,直可笑也。”“由世人的遭遇,苏轼又谈到了自己:“然世人遂以轼为欲立异同,则过矣。”言词曾给多少文人墨客招致杀身之祸,但是他们的言词又究竟产生过多大作用呢?下文便作了阐述:“妄论利害,搀说得失,此正制科人习气,譬之候鸟时虫,自鸣自己,何足为损害。”应制的文章妄论利害、谗说得失,这是正制科人的习气,就好像春燕秋虫之类,该叫的时候就叫,过了季节就不叫了,对于人,既无所补益,也无所损害。“轼每怪时人待轼过重,而足下又复称说如此,愈非其实”则与前文相呼应,而意味更深一层。苏轼因言词而获罪,在此特劝李端叔对已不宜复加推誉。
以下苏轼叙述了获罪以来的境遇。 “得罪以来至自幸庶几免矣”,是说:自获罪以来,自己处在一个极为闭塞的环境中。划着一叶扁舟,穿着一双草鞋,形迹放浪于山水之间,与樵夫、渔夫杂居在一起。常常被醉酒之人推搡辱骂,于是自己也为渐渐地不被人所知感到高兴。平生亲友不给我寄信,我寄信给他们,他们也不作答,于是我自己也庆幸这样就差不多可以免于与世人交往纷争了。苏轼以饱含辛酸的自得其乐,反映了人情的冷漠,世态的炎凉。居于目前处境,苏轼说“足下又复创相推与,甚非所望”,再次劝李端叔不要复相推誉。
身居山野,苏轼有充裕的时间反省自我,他对自我的认识也更加深刻。“木有瘿”至“非今我也”这几句是说:树木有赘瘤,石头的边缘有一圈光泽,犀牛的角有通孔,这些讨人喜欢的独特之处,其实正是它们的缺欠。谪居无事可作,沉默下来自我观察、反省,回顾三十年来所作之事,多有那些缺欠。您所看到的我是以前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下文“无乃”四句中,声、情,华、实,所表示的是现象与实质,形式与内容,表与里,苏轼说,这些事情只有见面再谈,才能详尽地说明。
文章的结尾,又是苏轼对李端叔的嘱咐,自己因文词获罪,所写书信则不可再给他人看。因李端叔正居丧,苏轼还劝慰他“万万节哀强食”。“不次”,犹言不尽,不一一说,常用作书信结尾之词。
在这篇文章中,苏轼善用比喻说明道理。谈到人们对自己的看法时,苏轼以“如人嗜昌歜羊枣;未易诘其所以然者”作比,说明人各有所好,对一个人的评价也不可能众口如一。苏轼还以“候鸟时虫,自鸣自已,何足为损害”作比,说明正制科人论说利害得失,就像春燕秋虫一样,该叫的时候就叫,过了季节就不叫了,对于他人,既无补益,也无损害,而由此引来杀身之祸, 既可悲,又可笑。这篇文章言辞诚恳谦逊,淡然工雅。苏轼振笔直书,却气韵自然。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调任湖州知州,上任后即给皇帝写了一封《湖州谢表》,但由于内容带有感情色彩,出现“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等字眼,被谏官李定、舒亶等人弹劾是反对新法,而被捕入狱。在出狱后,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当时在朝为官的李之仪为苏轼鸣不平,积极联系好友和官宦在朝中活动,以求让苏轼早日返京,并寄书信表示慰问和思念。《答李端叔书》就是苏轼的回信。
明末清初吕留良《晚村先生八家古文精选》三:“率尔作书,章法如此整齐,然极不易识。”
清代林云铭《古文析义》卷六云:“李端叔来书,其盛称坡翁处,想本于所作《制策》,故篇中痛扫《制策》,皆无实用。且叙得罪之由,在当日不自知所致,则不足推与可见。然亦谪居之后,有鉴于名存谤归之意。故作此自嘲、自抑之词,惟愿举世之人无一相儆睬者,非谓端叔不当推与,实借此以消胸中无数垒块耳。与《答李昭见书》,所谓‘畏过实之名,如畏虎’同义。”
清代史承谦《静学斋偶志》卷二:“苏东坡《答李端叔书》云:‘轼少年读书作文,专为应举而已。而足下又复称说如此,愈非其实’云云。此书字朴诚,‘怪人待轼过重’一语,尤见本心。今世俗或奉一妄庸人,待之太重,其人乃恬不以为怪,亦可异已。”
清代王文濡《评校音注古文辞类纂》卷三十引刘大槐:“本色语自然工雅,然已开语录之渐。”又引吴汝纶:“此文可谓怨而不怒,养到之验。虽振笔直书,而气韵自然非他家所及。”
流水无情,潮到空头尽白。离歌一曲怨残阳,断人肠。
东风官柳舞雕墙。三十六宫花溅泪,春声何处说兴亡,燕双双。
六月二十六日,愈白李生足下:生之书辞甚高,而其问何下而恭也。能如是,谁不欲告生以其道?道德之归也有日矣,况其外之文乎?抑愈所谓望孔子之门墙而不入于其宫者,焉足以知是且非邪?虽然,不可不为生言之。
生所谓“立言”者,是也;生所为者与所期者,甚似而几矣。抑不知生之志:蕲胜于人而取于人邪?将蕲至于古之立言者邪?蕲胜于人而取于人,则固胜于人而可取于人矣!将蕲至于古之立言者,则无望其速成,无诱于势利,养其根而俟其实,加其膏而希其光。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
抑又有难者。愈之所为,不自知其至犹未也;虽然,学之二十余年矣。始者,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非圣人之志不敢存。处若忘,行若遗,俨乎其若思,茫乎其若迷。当其取于心而注于手也,惟陈言之务去,戛戛乎其难哉!其观于人,不知其非笑之为非笑也。如是者亦有年,犹不改。然后识古书之正伪,与虽正而不至焉者,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务去之,乃徐有得也。当其取于心而注于手也,汩汩然来矣。其观于人也,笑之则以为喜,誉之则以为忧,以其犹有人之说者存也。如是者亦有年,然后浩乎其沛然矣。吾又惧其杂也,迎而距之,平心而察之,其皆醇也,然后肆焉。虽然,不可以不养也,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无迷其途,无绝其源,终吾身而已矣。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
虽如是,其敢自谓几于成乎?虽几于成,其用于人也奚取焉?虽然,待用于人者,其肖于器邪?用与舍属诸人。君子则不然。处心有道,行己有方,用则施诸人,舍则传诸其徒,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如是者,其亦足乐乎?其无足乐也?
有志乎古者希矣,志乎古必遗乎今。吾诚乐而悲之。亟称其人,所以劝之,非敢褒其可褒而贬其可贬也。问于愈者多矣,念生之言不志乎利,聊相为言之。愈白。
吾州之俗,有近古者三。其士大夫贵经术而重氏族,其民尊吏而畏法,其农夫合耦以相助。盖有三代、汉、唐之遗风,而他郡之所莫及也。
始朝廷以声律取士,而天圣以前,学者犹袭五代之弊,独吾州之士,通经学古,以西汉文词为宗师。方是时,四方指以为迂阔。至于郡县胥史,皆挟经载笔,应对进退,有足观者。而大家显人,以门族相上,推次甲乙,皆有定品,谓之江乡。非此族也,虽贵且富,不通婚姻。其民事太守县令,如古君臣,既去,辄画像事之,而其贤者,则记录其行事以为口实,至四五十年不忘。富商小民,常储善物而别异之,以待官吏之求。家藏律令,往往通念而不以为非,虽薄刑小罪,终身有不敢犯者。岁二月,农事始作。四月初吉,谷稚而草壮,耘者毕出。数十百人为曹,立表下漏,鸣鼓以致众。择其徒为众所畏信者二人,一人掌鼓,一人掌漏,进退作止,惟二人之听。鼓之而不至,至而不力,皆有罚。量田计功,终事而会之,田多而丁少,则出钱以偿众。七月既望,谷艾而草衰,则仆鼓决漏,取罚金与偿众之钱,买羊豕酒醴,以祀田祖,作乐饮食,醉饱而去,岁以为常,其风俗盖如此。故其民皆聪明才智,务本而力作,易治而难服。守令始至,视其言语动作,辄了其为人。其明且能者,不复以事试,终日寂然。苟不以其道,则陈义秉法以讥切之,故不知者以为难治。
今太守黎侯希声,轼先君子之友人也。简而文,刚而仁,明而不苟,众以为易事。既满将代,不忍其去,相率而留之,上不夺其请。既留三年,民益信,遂以无事。因守居之北墉而增筑之,作远景楼,日与宾客僚吏游处其上。轼方为徐州,吾州之人以书相往来,未尝不道黎侯之善,而求文以为记。
嗟夫,轼之去乡久矣。所谓远景楼者,虽想见其处,而不能道其详矣。然州人之所以乐斯楼之成而欲记焉者,岂非上有易事之长,而下有易治之俗也哉!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是二者,于道未有大损益也,然且录之。今吾州近古之俗,独能累世而不迁,盖耆老昔人岂弟之泽,而贤守令抚循教诲不倦之力也,可不录乎!若夫登临览观之乐,山川风物之美,轼将归老于故丘,布衣幅巾,従邦君于其上,酒酣乐作,援笔而赋之,以颂黎侯之遗爱,尚未晚也。元丰元年七月十五日记。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