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日偶书

五代李煜

晚雨秋阴酒乍醒,感时心绪杳难平。

黄花冷落不成艳,红叶飕飗竞鼓声。

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

自从双鬓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

白话译文

秋季一个阴冷的夜里下起了一场冷雨,酒后惊醒怎么也挥断不了愁情。

看到满地的落叶黄花,听到风雨中的红叶飒飒作响。

想要背弃世俗,不同流俗,但偶有机缘,还是摆脱不了世俗的情缘。

自从双鬓斑白后,已经参透世情,心灰意冷,不会像潘岳那样多愁善感了。

词句注释

  1. 杳:幽深。
  2. 飕飗:象声词,指风雨声,风吹叶落之声。
  3. 背世:弃世绝俗。张衡《七辨》:“无为先生祖述列仙,背世绝俗。”返能:反而。能,通“而”。
  4. 缘:佛教用语,尘缘的简称,谓心识所缘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境。忘多情:忘掉世俗的情缘。道家有忘情之说,然西晋名士王戎说:“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见《世说新语·伤逝》。
  5. 安仁:潘岳,字安仁,西晋诗人。他在三十二岁时,因感于时光流逝而作《秋兴赋》,其中有“斑鬓髟以承弁兮,素发飒以垂领”的衰老之叹。这两句诗人说他如潘岳一样双斑白,却不像潘岳那样感到吃惊。

作品赏析

开篇写时间与情景:深秋节气,时值黄昏,天正下着雨,人是饮酒之后。此时的饮酒,显然是独饮,故酒酣之后,放下酒杯,出来转转。只身之人,看这深秋黄昏的景色,雨声淅淅,风声萧萧,周遭阴暗而寒冷,不禁打个惊颤,乍然酒醒,于是满怀的愁绪不仅没有因酒而消除,更因这秋风秋雨而“杳难平”,变得更加浓重。首联交代写作缘由,顺便道出了独自饮酒的原因,而以“感时心绪”四字点明题旨。次联写景,情调凄伤。秋来菊花黄,枫叶红胜火,这本来都是秋天特有的景致,有过多少文人骚客的歌咏,然而眼前却是菊花因风雨击打而凋落萎败,让人有“不成艳”之感,枫叶在风雨中飘落,风声混合着落叶之声,一阵一阵如鼓声催响,让人有惊时伤心之叹。这里的“黄花”与“红叶”本是鲜明颜色的映照,却被置于“风吹雨打去”的环境之中来写其败落,故而“不成艳”虽是写景,却包含了美好被摧折的无尽伤感。由此带出后四句的议论抒情。说是自己已经弃世绝俗以保持内心的平静,居然还会有“厌俗”之态,想来还是因为未能彻底忘情的缘故啊。生活的艰难使自己已经是早生华发,心中充满了伤感,也就不用再学潘岳为抒情而去叹发白了。后四句的议论抒情不是承上感时从正面说,而是用自责的方式从反面讲,意谓自己的修习功夫应该可以超然世外,做到处变不惊,心如止水,不再因人因事而生烦恼,却不料这秋风秋雨的黄昏竟在内心激起了如此的波澜。这种从反面说的方式也就加强了情感的表达深度,有一种意在忘却又无法忘却的痛苦在其中。

这首诗充分体现了诗人矛盾的心情。他自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增加,就能参透俗世,看透俗事,不会像潘岳那样多愁善感了,但是遇到“晚雨秋阴”的景象,依然难平心绪。开篇两句,写傍晚秋阴、酒醉乍醒,客观条件(季节气候不佳、身体状况不佳)和主观条件(感时)都令诗人心情不能平静,从而为全诗定下了情感基调。三四两句,写秋日风景,“黄花”“红叶”本是秋天里最具生命力的物象了,然而在诗人眼中,单一的黄花却远远构不成绚丽的色彩,而红色的叶子在风雨之中飒飒作响,如沙场鼓声,徒增秋日的肃杀之气。“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与“自从双鬃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两句中表现了诗人“心绪难平”。回顾一下当时李煜为了超脱于皇位之争而筑室钟山读书,即位之后在北方的威压之下还是不改诗书歌舞之乐,即可了解其“背世”“厌俗态”的高雅之意;而对于丧子、亡妻痛苦的诗词咏叹,都是发生在面对北方军事威胁的背景之下,则读者于此又不难领会其“多情”背后的软弱无助。当多愁善感的词人被推上君王的位置,在弱肉强食的乱世求生存的时候,大约应该都是李煜这种悲秋的样子:满怀恐惧,满怀凄惶直至在两鬓斑白中走向毁灭。

创作背景

这首诗载于元好问编《唐诗鼓吹》卷十。诗有“自从双鬓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句,典出潘岳《秋兴赋序》。潘岳丧妻而有《悼亡》之诗与赋,失幼子而作《哀金鹿辞》,都是人所传诵的名篇。李煜的经历与他相近而易产生共鸣,用为诗典就扩展了诗的内涵,增添了许多无须言表的内容。潘岳《秋兴赋》中感叹双鬓斑白的描写为后人所欣赏,提炼出了“潘鬓”之称,是诗家熟用之典。潘岳作《秋兴赋》时年三十二岁,可知此时李煜应当年龄相仿。如以此推断,则李煜作此诗的时间是开宝元年(968年)。当时其爱子仲宣夭折,随后爱妻大周后伤心过度病亡,又加之国势日蹙,倒也与这首诗表现出的悲观厌世心境吻合。

九月九日是重阳节气,古人有亲朋相邀,登高望远之俗。这时正是深秋,天高气爽,视界开阔,让人有涤除秽浊、心胸旷然之感。而古代的节日,前有准备,后有余庆,通常总有数日的延续。李煜这首诗写于重阳的次日,无论前一天是否举行过节庆,就诗中所写来看,他是全无庆祝之意。而诗中情绪的低沉与伤感,有种深深的暮年气氛。李煜生在皇家,贵为公子,尽享奢华与安乐。他在二十六岁那年即位,接过了父亲手中已经岌岌可危的权力,竭力维持已经风雨满楼的南唐,就此结束了过去“贪欢”的日子。他身为国君,却只是一个傀儡君主,处于宋朝的威逼之下,逢节请安,献金纳贡,深感屈辱,而国事艰危,即使安于傀儡的地位,也不知是否能够留住这份父祖的基业。时时想来,深有忧虑。而在私人生活中,他年龄不过三十,就经历了丧子又丧妻的哀痛,情感上的打击格外沉重。生活既给予他许多的幸运,也给予他许多的艰辛。在这深秋时分,佳节之后,看雨打黄花,听风吹落叶,心中不无飘零之意,人因此而有衰老之慨。诗题为“偶书”,即感时而作诗

名家点评

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王秀林《试论李煜诗词中的佛教文化意蕴》:后主人生虽未历暮龄老境,正值壮年而遭鸩杀,但他对衰老的痛苦体验也十分强烈:“自从双鬓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九月十日偶书》)……”这些诗词对“老苦”的吟咏与体验,透露出一种极浓郁而悲哀的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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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
简介描述:

李煜(937年8月15日-978年8月13日),原名从嘉,字重光,号钟隐,又号钟峰白莲居士,世称南唐后主、李后主。生于金陵(今南京),祖籍彭城(今江苏徐州)。南唐末代君主、诗人。南唐中主李璟第六子。

李煜初封安定郡公,累迁诸卫大将军、副元帅,封郑王。后改封吴王,入住东宫,奉命监国。建隆二年(961年),李璟去世,李煜继位,继续尊宋为正统,奉献岁贡,以保平安。开宝四年(971年),宋太祖灭南汉、李煜去唐国号,改称“江南国主”,次年又贬损仪制,撤去金陵台殿鸱吻,以示尊奉宋廷。李煜即位以来,广建寺院、普度僧尼,浪费大量资财。在这一时期,外有北宋虎视眈眈,内则财政开支紧张。他虽然实行过某些轻赋宽刑的仁政措施,却不能持之以恒。其推行的货币改革,反而加剧了农民的负担,使社会矛盾激化。开宝七年(974年),宋军大举征南唐,李煜虽坚持抵抗,仍在开宝八年(975年)兵败投降,被俘至汴京,授右千牛卫上将军,封违命侯。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七月七日,李煜在汴京去世,追赠太师,追封吴王葬洛阳北邙山。

李煜精书法,善绘画,通音律,诗和文均有一定造诣,尤以词的成就最高。其词作前期大多描写宫廷享乐生活,后期则追怀故国,感叹身世,写出另一境界。语言清新洗练,感染力强,李煜由此被称为“千古词帝”。其词在晚唐五代词中别树一帜,对后世词坛影响深远。后人将其词与李璟的词合刻为《南唐二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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