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以下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论语·为政》篇。
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本文是《酷吏列传》的序,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实行德政的主张。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第一层用孔子、老子的话,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第二层从“太史公曰”到“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观点,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第三层从“汉兴”到结尾,用汉初刑法宽简、风气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实,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尤其是前后呼应,善于运用对比手法。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提出论点,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结论。汉初的事例与秦亡的史实,形成鲜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还与篇首孔子、老子的观点相呼应。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太史公是不赞成用严刑峻法和酷吏来治国的,于是他在开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话。太史公认为,法令刑法只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并不是把国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倾国倾城恨有馀,几多红泪泣姑苏,倚风凝睇雪肌肤。
吴主山河空落日,越王宫殿半平芜,藕花菱蔓满重湖。
九十韶光如梦里,寸寸关河,寸寸销魂地。落日野田黄蝶起,古槐丛荻摇深翠。
惆怅玉箫催别意,蕙些兰骚,未是伤心事。重叠泪痕缄锦字,人生只有情难死。
爱吾庐、傍湖千顷,苍茫一片清润。晴岚暖翠融融处,花影倒窥天镜。沙浦迥。看野水涵波,隔柳横孤艇。眠鸥未醒。甚占得莼乡,都无人见,斜照起春暝。
还重省。岂料山中秦晋,桃源今度难认。林间即是长生路,一笑原非捷径。深更静。待散发吹箫,跨鹤天风冷。凭高露饮。正碧落尘空,光摇半壁,月在万松顶。
长年心事寄林扃,尘鬓已星星。芳意不如水远,归心欲与云平。
留连一醉,花残日永,雨后山明。从此量船载酒,莫教闲却春情。
何处访吴画?普门与开元。
开元有东塔,摩诘留手痕。
吾观画品中,莫如二子尊。
道子实雄放,浩如海波翻。
当其下手风雨快,笔所未到气已吞。
亭亭双林间,彩晕扶桑暾。
中有至人谈寂灭,悟者悲涕迷者手自扪。
蛮君鬼伯千万万,相排竞进头如鼋。
摩诘本诗老,佩芷袭芳荪。
今观此壁画,亦若其诗清且敦。
祇园弟子尽鹤骨,心如死灰不复温。
门前两丛竹,雪节贯霜根。
交柯乱叶动无数,一一皆可寻其源。
吴生虽妙绝,犹以画工论。
摩诘得之以象外,有如仙翮谢笼樊。
吾观二子皆神俊,又于维也敛衽无间言。